【本章說解】<br>由第二十二章開始,到二十五章為止,反覆申明道體的自然,要人清靜無為,切莫亂加造作。 當道應用在萬事萬物時,必須效法天地自然的規律,以"曲則全"而成事。 本章銜接上兩章的內涵,再次提出反證,作為正面的告誡。 因此便從"跂者不立"、"跨者不行"等日常細微小事講起,比喻大道之理。<br><br>世人多是好高自大,自是自滿,每每持私慾、操私智,以求勝於人。 太上恐民風日亂,人心日私,世道日邪,是以設經示教,以匡世萬民。 經中反覆類比,歷歷取喻,以立為天下後世之戒言,作為行為的準則。<br><br>聖人之心,無私無欲。 常人之心,有機有智。 聖人之性,能亟(jí)太極至誠之理,心合天地自然之用,養深積厚;悠悠然,如青雲出岫(xiù),而意念無為,樂天知命;湛湛兮,似明月印潭,而身心自在。 是故慮心應物,不肯先己而後人,體道而用柔,去高而就下。 聖人之心不與物爭,物亦不能與之相爭。 常人之心,理與欲之機不明,功利之心未泯,惟知損人而益己,不願曲己而全人。 世人種種有機有智的小聰明之心,其自見、自是、自伐、自矜的行為,在為人處世,待人接物中,隨處都會顯露出來。 太上在本章中,教人要從日常生活的"立足"、"步行"中,時時處處都要貴乎平實從容。 否則,皆是自取危殆。 人若逆理而行,違背自然之理,皆是非仁之舉,非義之立,非禮之為,都是自取其咎的自作自受。<br><br>本章自"希言"至"有不信",是在說明道之得與失。 自"跂者不立"以下,又以人的行立等行為,比喻自然之理。 由是可知,諸如立與行這種司空見慣的日用小事,也無不包含著自然之道,無事無處不顯示出自然之理。 奈何世人不悟真常,不信自然,常常一意孤行,為了達到個人私心慾望的目的,硬是要違背自然,跂立跨行,企圖人為地增高繼長,結果碰得頭破血流,乃至引禍入身,損傷性命,生命何以能久常。<br><br>修真之人,若內挾自見自是之心,外露自矜自伐之能,這種違背大道所得到的損傷,比常人更為嚴重。 人心之私妄,後天之造作,修證之執著,乃至登仙成佛之想,都不合乎大道自然,都是多餘的累贅,都是天然本分之外的包袱。 先輩所講的"放下人心即是道",其理正在於此。<br><br>道常處於卑虛柔弱之位,故常被眾人所惡棄而不處。 世人喜好與道相反的高亢剛強,爭勝奪上,這些都是有道者所不處。 東漢醫聖張仲景說:「當今居世之士,曾不留神醫藥,精究方術,上以療君親之疾,下以救貧賤之厄,中以保身長全,以養其生,但 競逐榮勢,企踵權豪,孜孜汲汲,惟名利是務,崇飾求末,忽棄其本,華其外而悴(cuì)其內,皮之不存,毛將安附焉?" 這真是高度概括而言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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