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者,說之(1)也;說之者,資之(2)也。 飾言(3)者,假之也,假之者,益損(4)也;應對者,利辭(5)也,利辭者,輕論(6)也;成義(7)者,明之也,明之者,符驗(8)也。 難言者,卻論也,卻論者,釣幾(9)也。 <br><br>說,就是遊說對方;遊說對方,就要有助於對方。 修飾言辭,是為了借助言語打動對方;借助言語打動對方,就要再三斟酌、適當取捨。 應對時要敏捷巧辯,敏捷巧辯容易流於形式。 要使對方接受某個觀點,就要使對方明白真偽;使對方明白真偽,就要列舉事實加以佐證。 詰難的言辭是駁斥對方的論點。 駁斥對方的論點就是要誘出對方隱秘的意圖。 <br><br>(1)說之:勸說對方聽從自己。<br>(2)資之:幫助對方。<br>(3)飾言:修飾言辭。 修飾語言不是目的,但藉助精妙的語言,更能打動對方。<br>(4)益損:增益減損。 指談話時要在語言上適當刪減。<br>(5)利辭:敏捷巧辯之詞。 權宜之計或敷衍的話。<br>(6)輕論:輕易論說。 即言語不深刻,流於形式。<br>(7)成義:成為義理,使對方相信自己。<br>(8)符驗:符合應驗。 古人認為遊說他人,不能違背事實,否則很難取信於人。<br>(9)釣幾:釣取隱秘而細微的東西。 可理解為讓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。 幾同機,隱秘,細微。 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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