魚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,那麼我寧願捨棄魚而選取熊掌。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,那麼我寧願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。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還有勝過生命的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厭惡的,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。 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麼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,又有什麼手段不可用呢? 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,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,哪一樁不可以幹呢? 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,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;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。 由此可見,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(那就是"義");他們所厭惡的,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(那就是"不義")。 不僅賢人有這種思想,人人都有,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不丟掉罷了。<br><br>一碗飯,一碗湯,吃了就能活下去,不吃就會餓死。 可是呵叱著給別人吃,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;用腳踢著給別人吃,乞丐也不願意接受。 (可是有的人)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。 這樣,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? 是為了住所的華麗、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? 從前(有人)為了(道義)(寧願)死也不願接受(別人的施捨),如今(有人)卻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;從前(有人)為了(道義)(寧願)死也不願接受(別人的施捨),如今 (有人)卻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;從前(有人)為了(道義)(寧願)死也不願接受(別人的施捨),如今(有人)卻為了讓所認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。 這種(行為)難道不可以停止嗎? 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天性(指羞惡廉恥之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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