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赔解决办法:买方按照本合同12和13的规定,在检验期或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的索赔,其问题应由卖方负责时,卖方在取得买方同意后应按下列之一或混合的方式处理索赔。(1) 更换新部件或补发所缺部件,此部件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、质量和性能,并负担因此而发生的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。同时,卖方应相应延长所换部件按本合同12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。(2) 调换有疵的货物,所换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、质量、性能,卖方并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,对于所换货物的质量卖方仍应按本合同第12条的规定予以保证,保证期从所换货物到达到货口岸之日算起,所换货物的交货期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