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夏曰:"賢賢易色;事父母,能竭其力;事君,能致其身;與朋友交,言而有信。 雖曰未學,吾必謂之學矣。 " 子夏說:"一個人能夠尊重賢者而看輕女色;侍奉父母,能夠竭盡全力;服侍君主,能夠獻出自己的生命;同朋友交往,說話誠實、恪守信用"這樣的人,即使他自己說沒有學過什麼,我也一定要說他已經學習過了" (1)子夏:姓卜,名商,字子夏,孔子的高足,以文學著稱。 比孔子小四十四歲,生於西元前507年。 孔子死後,他在魏國宣傳孔子的思想主張。 (2)賢賢. 第一個"賢"字作動詞用,尊重的意思。 賢賢即尊重賢者。 易:有兩種解釋,一是改變的意思;二是輕視的意思,即尊重賢者而看輕女色。 (3)致其身:致,意為"奉獻"、"盡力"。 這裡是要盡忠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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